PLAYFUL FESTIVAL 挑戰賽 條款及細則

參與活動、贏取或換領獎品並不需要進行購買。購買或付款並不會增加參加者的勝出機會。

  1. The Playful Festival 挑戰賽 (“活動”)是由索尼互動娛樂香港有限公司 主辦 (以下簡稱 “主辦機構”)。
  2. 活動期間:預先登記由香港時間2021年2月3日10:00開始,並於香港時間2021年2月11日22:59:59結束。活動由香港時間2021年2月12日00:00開始,並於香港時間2021年3月5日23:59:59結束(“整個活動期間”)。一切時間以主辦機構伺服器接收為準
  3. 參加資格:本活動僅供符合以下資格之人士參加:(i)為參與國家或地區之合法居民;(ii)參與活動時為18歲或以上,並已屆其居住地區的法定成人年齡;(iii)擁有或可存取PlayStation®4主機或PlayStation®5主機;(iv)擁有存取PlayStation™Network(“PSN”)的帳戶,及(v)備有高速網路連線,並於遊玩期間已登入PSN。每位合資格人士為“參加者”。

    主辦機構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廣告及宣傳代理(統稱為“推廣機構”)之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例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他們的配偶者及姻親,不論其住所所在),以及與他們同住的人士,不論是否親屬,均不可參加活動或得獎,以示公允。若有法律禁止或限制則無效。

    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全面及無條件地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以及主辦機構就該守則之決定及詮釋,其為與本活動有關之各項目的最終決定及約束。主辦機構或會因本活動而以電郵、電話及PlayStation™Network系統訊息聯絡參加者,並將使用與參加者於報名時遞交的電話號碼、PSN ID互相連結的電郵地址。參加者報名後將不可更改其電郵地址及電話號碼。所有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本活動使用。

    僅於以下國家或地區註冊之PSN帳號者參加本次活動:香港、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台灣及泰國。

  4. 活動架構:本活動共有三個目標(“社群目標”),三個目標皆需要團隊合作。每名參加者將會成為社群成員包括所有參與國家或地區參加者的社群之成員。社群將以團隊形式同步共同達成三項目標。社群需要合力達成社群目標。
     日期說明獎品
    目標一由2021年2月12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

    娛樂應用程式(PS4/PS5:YouTube、Netflix、Twitch、Spotify、Apple TV, Amazon Prime Video、WWE Network、Redbull TV、MLB.TV、NBA Game Time、Tennis TV、IGN、DAZN及UEFA.tv;PS5:YouTube、Netflix、Twitch、Spotify、 Apple TV、Amazon Prime Video及 WWE Network) 的播放時間需達180,000小時。

    每地區的參加者皆可獲得一組PS4/PS5 Playful Festival個人造型。
    目標二

    在非線上多人遊玩模式遊玩遊戲的時間需達880,000小時。

    另外,參加者可自行選擇加入知名實況主所屬隊伍參加團隊挑戰賽。參加者可在非線上多人遊玩模式遊玩任何自選遊戲。每名參加者自選遊戲的遊玩時間也將會被計算到所加入隊伍的總時數中。

    每地區各五十(50)名得獎者均獲得PS Plus 12個月會籍。

    團隊挑戰賽勝出隊伍獎品

    特製後背包

    第一名隊伍共20個名额
    特製硬殼收納包

    第二名隊伍共20個名额PlayStation™ Store 預付金額新台幣NT$1,000
    第三名隊伍共20個名额

    目標三遊玩線上多人遊玩模式的遊戲時間需達108,000小時。每地區各兩名得獎者均獲得PlayStation Store預付金額新台幣 NT$28,000。 

    社群目標包含與以下要素相關的目標:(i)社群播放非遊戲應用程式的時數(目標一);(ii)社群進行非線上多人遊玩模式遊玩遊戲的時數(目標二);及(iii)社群進行線上多人遊玩的時數(目標三)。社群的目標達成進度可於playstation.com/playful-festival查看。

    社群達成各社群目標後,將可贏取獎品。

    目標達成條件:

    目標一方面,參加者可播放任何他們自選的娛樂應用程式。參加者播放的娛樂應用程式將會計算到社群播放應用程式的總時數中。

    目標二方面,參加者可在非線上多人遊玩模式遊玩任何他們自選的遊戲。參加者遊玩的遊戲將會計算到社群遊玩應用程式的總時數中。每地區遊玩時數(總遊玩時數)最長的前五十名參加者可贏得目標二獎品。

    另外,參加者可自行選擇加入知名實況主所屬隊伍參加團隊挑戰賽。參加者可在非線上多人遊玩模式遊玩任何自選遊戲。每名參加者自選遊戲的遊玩時間也將會被計算到所加入隊伍的總時數中。前三名實況主隊伍中遊玩時數(總遊玩時數)最長的前二十名參加者將能獲得額外獎品。

    目標三方面,參加者可在線上多人遊玩模式遊玩任何他們自選的遊戲。參加者遊玩的遊戲將會計算到社群遊玩應用程式的總時數中。每地區遊玩時數(總遊玩時數)最長的兩名參加者可贏得目標三獎品。

     

  5. 參加辦法

    如要參加活動,參加者需於www.playstation.com登入其存取PSN的帳戶,然後跟隨網頁上的連結及按鈕,前往活動刊於www.playstation.com/playful-festival 的參加表格,並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以完成登記。

    成功登記後,所有參加者將於整個活動期間內成為並保持社群成員的身份直至整個活動結束。於2021年2 月3日至2021年2月11日  期間登記的參加者將可參與活動的目標一、目標二及目標三。 

    參加限制:每位人士於活動期間內只可報名參加活動一次。同一人士若報名超過一次,主辦機構有權將其參加資格取消。參加者禁止使用超過一個電郵地址、帳戶或身份。如有發現或懷疑任何參加者使用超過一個電郵地址或身份參與活動,主辦機構有權褫奪該參加者的參加或得獎資格。

    重要提示:參加者如使用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報名參加本活動,行動服務供應商或會就有關的訊息及數據收取費用。參加者應向行動服務供應商查詢服務收費計劃。參加本活動或得獎並不需使用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進行登記。;

  6. 得獎決定方式:
    完成一個目標後,已經成為社群成員的參加者將可贏取該目標的獎品,獎品如下:
    • 目標一:社群播放時數達180,000小時,該社群之所有成員均獲得一組Playful Festival PS4/PS5個人造型(“目標一獎品”)
    • 目標二:每地區遊玩時數最長的前50名參加者均獲得PS Plus 12個月會籍(“目標二獎品”)
      • 額外獎品給予團隊挑戰賽中遊玩時數最長的前三支隊伍裡的前20位參加者均獲得:
        • 第一名隊伍:特製後背包一個
        • 第二名隊伍:特製硬殼收納包一個
        • 第三名隊伍: PS Store 預付金額新台幣NT$1,000
          *特製後背包以及特製硬殼收納包只寄送到香港、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台灣及泰國的當地地址。
    • 目標三:每地區遊玩時數最長的前2名參加者均獲得PlayStation™Store預付金額新台幣NT$28,000 (“目標三獎品”)

      主辦機構將透過電郵或PlayStation™Network系統訊息聯絡及通知所有得獎者。

  7. 獎品領取方式:主辦機構將以電郵(得獎者存取PSN的帳戶的登記電郵地址)或 PlayStation™Network系統訊息聯絡及通知所有得獎者。如得獎者未能於指定限期前,於認證文件中提供正確資料或回覆認證文件,得獎者的得獎資格或會被褫奪。在時間許可的情況下,獎品或會頒贈予候補得獎者。在得獎者的確認過程中,得獎者的住址必需與其存取PSN的帳戶的登記地區吻合。如一名暫定得獎者被褫奪資格、被發現不合符資格或並未遵守本條款及細則,或拒絕收取獎品,有關獎品或會被褫奪。如獎品被褫奪,該獎品或會被頒贈予候補得獎者。候補得獎者為遊戲時數排在前一位得獎者之後的參加者。如主辦機構盡力嘗試後仍未能成功頒發獎品,獎品或將不會被頒贈。PlayStation Store 預付金額和PS Plus 12個月會籍會透過電郵 發送予得獎者。任何被得獎者拒絕收取的獎品內容將被褫奪。得獎者需就任何因其獲贈獎品產生的聯邦、州分或本地稅項負上全面責任。其他尚未在本文中提及的支出與成本,得獎者亦需負全責。獎品僅送贈予已確認身份之得獎者。
    主辦機構將按照上述方式通知各個暫定得獎者,但如電子郵件未能正常派遞,包括並不限於因得獎者的私隱或垃圾郵件過濾設定致令活動郵件,包括得獎通知郵件,被轉送至垃圾郵件信箱,主辦機構概不負責。無人認領、未被兌換或以未能派遞郵件的形式被返送的獎品將不會重發。獎品不可轉讓,亦不可兌換成其他獎品、退換或兌換現金,唯有於無法提供某項獎品或其他不可抗力下,主辦機構有權可把該獎品更改為具同等或更高價值的代替品。禮品頒贈如因任何原因而有所延誤,推廣機構概不負責。PlayStation™Store 預付金額 新台幣 NT$1,000/NT$28,000、PlayStation®Plus 12個月會籍將於確認得獎者後,透過電郵 發送予得獎者。PS4/PS5 Playful Festival個人造型將透過PlayStation™Network系統訊息發送予得獎者。 特製後背包和特製硬殼收納包將寄送至香港、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台灣和泰國的在地地址
  8. 責任上限:本條款及細則將不會免除或以任何形式限制主辦機構對詐騙、蓄意的不當行為、因其疏忽造成的個人傷亡、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責任上限,該等責任作為法律問題將不會免除或受限。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同意推廣機構及其各自的關聯公司、子公司、代表、顧問、承辦商、法律顧問、廣告、公關、推廣、執行及市場策劃代理、網頁供應商及以上機構各自之主管、董事、持股人、員工、代表、被委任人及代理人(“獲豁免人士”)對以下項目無須負責:(i)電郵/訊息或郵遞郵件的遺失、延誤、不完整、失竊、誤送、郵資不足或無法派遞;(ii)任何電腦、電話、附屬設備、連接線、網絡、電力或互聯網硬件或軟件的錯誤、無效、連線或可用性;(iii)混淆、訛誤或混亂的數據傳送、服務供應商/網路的連線、可用性或忙線問題;(iv)任何技術性、機械性、印刷或印字的錯誤;(v)不正確或不準確的資料登記,或登記失敗;(vi)運作或數據傳送上的任何錯誤、遺漏、妨礙、刪除、缺陷、延誤、通訊連線失敗、技術性錯誤、失竊、破壞或未經授權存取本活動;(vii)任何與參與活動或收取獎品引起或有關的個人電腦毁損或破壞;及(viii)逾期、偽造、遺失、誤置、誤送、被竄改、不完整、被刪除、被破壞、絮亂或其他不符合本條件及細則的登記。此外,就任何未被回覆或未能派遞的得獎通知,推廣機構概不負責。

    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同意:(i)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包括參加資格;(ii)放棄任何就本條款及細則中之含糊部分索償之權利;(iii)放棄就活動事宜向任何獲豁免人士進行進討、採取行動或起訴的權利;及(iii)永久並不可撤回地同意豁免及不就以下項目追究各個獲豁免人士:任何或所有與(a)本活動,包括不局限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活動及項目,以及參加者的登記、參與或未能參與活動;(b)對任何第三者造成的私隱、個人、知名權或產權侵害;(c)與使用獎品(或任何所含部份)有關的接納、出席、收取、遠行、參與、派遞、擁有、瑕疵、使用、未有使用、錯誤使用、無法使用、遺失、損壞、破壞、疏忽或蓄意的不當行為;(d)任何獎品變更(或獎品內容變更);(e)人為錯誤;(f)任何獲豁免人士的任何錯誤、疏忽、或未經授權的行動或遺漏;(g)獎品(或任何所含部份)的遺失、延誤、失竊、誤送、損壞或破壞;或(h)參加者的疏忽或故意違規,有關或因而產生之索償、訴訟、裁判、訴因、起訴、要求、罰款、刑罰、負債、成本或支出(包括但不局限於合理的訴費)。

    如因任何理由而令本活動無法如預期進行,主辦機構有權取消、中止、修改或暫延活動及/或繼續進行,包括以公平及合理的方式選出得獎者,包括於活動取消、中止、修改或暫延對的合資格參加者中選出得獎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頒發比本條款及細則所列更多的獎品。如因技術性、印字、機械性、營運、印刷、製作、電腦或其他錯誤導致得獎者人數多於本條款及細則上列明的人數,將以抽籤形式決定申領人之中的得獎者。

    在不限制前述內容的情況下,所有與本活動有關之物品,包括獎品,將按此樣提供,不包括任何形式,明文或默認的保養,包括但不限於對可銷式、對特定用途之適合性或非侵權的默認保護。

  9. 爭議:本活動受香港特別行政區 法律之規範,並應與其解釋一致。如由於或就有關本活動發生任何爭議或申索,您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 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
  10. 隱私權政策:主辦機構的隱私權政策刊載於https://www.playstation.com/zh-hant-tw/legal/privacy-policy/
  11. 知名權:參與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同意讓主辦機構及獲主辦機構授權之人士使用其於活動中提供的姓名、地址(城市及州分)、個人經歷、喜好、線上ID、個人造型、照片及其他資訊或內容以作推廣、貿易、商業、廣告及宣傳用途,使用媒介包括而不局限於電視及互聯網,而無需另行通知參加者或徵求參加者的審批或承諾,亦無需支付額外報酬,除非與法律有所抵觸。
  12. 一般條款:任何人士透過除上述途徑外的方式參與本活動均會作廢。如發現或懷疑任何參加者妨礙本活動的營運、違反本條款及細則、以任何違反體育精神的行為或故意行為影響活動之正常營運,主辦機構保留遞奪其參加資格的權利。以本條款及細則所述以外方式試圖參與活動均不受理。如發現任何人士使用或嘗試使用多個電話號碼、電郵地址、住址、身份、IP位址、代理伺服器,或其他手段重覆登記參加活動,該人士之登記將全部無效,該人士亦將不會得到任何他本身或可獲得的獎品。任何人士如使用機械、自動、巨集、程式、第三者或相似方式參與本活動,有關之參與將被作廢,該等人士亦將被褫奪參加資格。如對得獎者之資格有懷疑,主辦機構或會要求參加者或暫定得獎者提供個人身份證明文件,得獎回答將被視為由登記時提交之電郵地址的授權帳戶持有人提交。"授權帳戶持有人"為獲負責管理與該網域有關的電郵地址的網絡供應商、網上服務供應商或其他機構(如商業機構或教育團體)分配到一個電郵地址的自然人。參加者或會被要求提供其作為授權帳戶持有人之証明。注意:蓄意破壞任何網站或妨礙本活動的正常運作屬刑事罪行。如發現此類行為,主辦機構有權採取全面的法律行動,向有關人士索償。如本條款及細則中之條文或任何字詞、詞組、分句、句子、或其他部份因任何理由而無法實行或無效,該條文或部分應作出修改或刪除,以使條款及細則內的其餘部分可保持生效並可實行。本條款及細則或獎品文件中任何條文的無法實行或無效將不會影響到當中的其他條文。參加者無權修訂條款及細則。主辦機構如無法執行條款及細則內的任何條文,並等同豁免有關條文,該條文仍全面生效。任何已提交的登記及/或資料均為主辦機構之財產並將不獲發還。如在任何宣傳(包括但不局限於銷售點、電視或印刷物廣告、推廣套裝及其他宣傳媒介)中之活動詳情與本條款及細則內所述不符,概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如有任何爭議,索尼互動娛樂香港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本條款及細則可能會變更,恕不事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