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星》香港發售紀念見面會 報名條款與細則

1. 主辦單位:

香港索尼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2. 活動日期:

2024年4月27日(週六)

3. 活動時間與報到時間: 

香港時間17:00~19:00,報到時間 16:00~16:55,請勿遲到,避免影響入場參與的權利。

4. 活動地點:

嘉禾海運戲院 - 尖沙咀廣東道3號海運大廈地下

5. 活動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23:59:59結束。

6. 報名名額:

280人 (先報先得,額滿即止)一切時間以主辦單位伺服器接收為準。

7. 報名資格:

年滿 18 歲之成年人士

優先獲選出席資格:

280位於指定經銷商預購實體版或數位版《劍星》(繁體中文版本)遊戲之玩家將被優先獲邀出席活動。

實體版遊戲僅限PlayStation授權經銷商購買之商品方符合報名。指定銷售店家資訊,請瀏覽https://www.playstation.com/zh-hant-hk/local/retailers/

8. 報名方式:

於報名期間內提交本報名表格 [https://bit.ly/SB_eventHK]

重要提示:如果參加者透過手機報名,可能會被收取訊息和數據的傳輸費用。參加者應查詢其行動服務供應商的收費方法。使用手機不是參加或獲得本活動報名的必要條件。

參加當選通知日期:2024年4月22日-23日,以電話/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當選者。

注意事項:

  • 每人限報名一次,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重複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參加者需要提供正確的資料。若主辦單位發現或懷疑參加者提供的任何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將取消其參加資格,且不另行通知。若主辦單位發現或懷疑參加者有任何詐欺或濫用行為,主辦單位保留不另行通知即取消該參加者的參與,及採取任何必要的法律行動的權利。主辦單位將按照提交的資料通知獲得參加資格者(以下簡稱「參加者」),但如電子郵件未能正常派遞,包括但不限於因參加者的私隱或垃圾郵件過濾設定致令活動郵件,包括活動通知郵件,被轉送至垃圾郵件信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活動參加資格限本人,不得轉讓、轉贈或販售予第三人,且不得要求折換現金,若參加者無法參加則視同放棄,無法請求其他權利或補償。
  • 在完成出席通知並確認參加者符合資格及本條款及細則所述條件之前,會被視為潛在出席者。主辦單位會於2024年4月23日前聯絡所有潛在出席者。如果未能在接獲通知後的2日內回覆,可能會導致該得獎者失去出席本活動的權利,而且若時間允許,主辦單位可能會按報名順序選出另一位出席者。
  • 入場僅限參加者本人,無法攜伴參加。活動參加者須自行負擔至會場的交通費用。
  • 活動當天出席者需憑「活動通知信件」入場,請備妥與報名資料相同之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以便工作人員核對。若現場查驗之身份證明文不符合報名資料與年齡限制,將不得入場。活動過程中禁止飲食、攝影拍照、錄音、錄影,請遵循工作人員的指示,若屢勸不聽將會要求離場。
  • 隱私權: 本活動相關範圍內所蒐集和處理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會依據主辦單位的隱私權政策蒐集和處理,其內容可參見https://www.playstation.com/legal/privacy-policy/。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表示其確認瞭解主辦單位隱私權政策條款內容,並同意其個人資料得依主辦單位的隱私權政策條款及本條款及細則進行蒐集和處理(特此瞭解,前述同意並不構成在未確認「選擇加入」的情形下同意接受任何直效行銷)。參加者有權要求主辦單位刪除其個人資料,但若在本活動結束前要求刪除,可能會使參加者失去參與本活動的資格。
  • 主辦單位將視人潮狀況,進行管制,請聽從現場人員指示入場。活動過程中會有工作人員進行拍照及錄影。透過參加《劍星》發售紀念見面會,參加者授權並同意允許主辦單位及其關係企業用作日後活動宣傳使用,無需向參加者支付任何費用或事先通知。如果您不同意,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 活動會場嚴禁夜排,請於指定報到時間到場進行報到。
  • 活動現場不開放現場候位及現場候補。
  • 請勿持危險物品(易引爆物、銳利之刀劍等)進入活動場所內,如經工作人員發現將要求離場。
  • 主辦單位就本活動參加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經審查如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及得獎資格。
  • 責任限制: 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排除或以任何方式限制主辦單位對詐欺、故意不當行為、因其過失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或任何其他在法律上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責任。

除前述事項外,在法律允許的情形下,宣傳機構及其各自的關係企業、子公司、代表、顧問、承包商、法律顧問、廣告、公關、宣傳、履行和行銷代理、網站供應商及其各自的經理人、董事、股東、員工、代表、指定人及代理人(統稱為「被免責方」)承擔的責任總額不超過新加坡幣100元(或當地貨幣的等值金額)。

本條款的責任限制適用於被免責方因本活動及/或本條款及細則而引起或者與其相關的各種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合約、侵權(包含過失)、不實聲明或其他責任。

舉例說明,本條款適用於因以下事件(以下並非詳盡列舉)而引起或者與其相關的任何責任:

a.電子郵件/簡訊通知或實體郵件的遺失、延誤、不完整、失竊、誤寄、郵資不足或無法遞送;

b.任何電腦、電話、衛星、纜線、網路、電子或網際網路硬體或軟體故障、失效、連線或可用性;

c.亂碼、損壞或混亂的傳輸、服務供應商/網路可存取性、可用性或流量壅塞;

d.任何技術性、機械性、印刷或排版或其他錯誤;

e.註冊資訊的不正確或不準確擷取,或任何此類資訊的未能擷取或遺失;

f.與本活動有關的任何錯誤、遺漏、妨礙、刪除、缺陷、運作或傳輸延誤、通訊線路故障、技術性錯誤、失竊或破壞或未經授權存取;

g.任何與參與本活動及/或接受獎品有關或其引起的任何人的電腦傷害或損壞;

h.參加內容的延誤、偽造、遺失、誤置、誤寄、篡改、不完整、刪除、損壞、錯亂或其他不符合本條款及細則的情形;

i.任何未答覆或無法送達的得獎者通知;

j.本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與本宣傳活動有關的活動及項目,以及參加者的參加內容或者參與或未能參與本活動;

k.違反或侵害任何隱私權或智慧財產權;

l.與獎品(或其任何組成部分)有關的接受、出席、受領、相關旅行交通、參與、交付、遞送、持有、缺陷、使用、未使用、不當使用、無法使用、遺失、損壞、毀壞、使用時的疏忽或故意不當行為;

m.獎品(或其任何組成部分)的任何變更;

n.人為錯誤;

o.任何被免責方的任何錯誤、疏忽或未經授權的作為或不作為;

p.獎品(或其任何元素)的遺失、延誤、失竊、誤寄、損壞或毀壞;

q.參加者的疏忽、故意不當行為或故意違反本條款及細則;

r.本活動的取消、終止、修改及/或暫停;

s.得獎者的評選。

如因任何理由而令本活動無法如預期進行(無論是否由於政府管制),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除非該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被核發牌(執)照/許可證的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或相關法規禁止)及/或繼續進行本活動,包括以其認為公平及合理的方式選出得獎者,並包括自該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前收到的合格參加內容中選出得獎者。在任何情況下,頒發的獎品數額均不會多於本條款及細則所列的數額。如因技術性、排版、機械性、行政、印刷、製作、電腦或其他錯誤導致得獎者人數多於本條款及細則所列的數額,則會在潛在得獎者中以隨機抽籤方式決定得獎者。
  • 爭議解決: 本活動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之規範,並應與其解釋一致。如由於或就有關本活動發生任何爭議或請求權事項,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 宣傳權: 每位得獎者同意允許主辦單位及獲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人士使用(但僅限於在主辦單位執行本活動及遵循與公布得獎者資訊有關的規定而必要之範圍)其於本活動相關範圍內提供的姓名、地址(城市、州/國)、個人經歷、肖像、線上ID、虛擬化身/個人造型、照片及其他資訊和內容,以作推廣、交易、商業、廣告及宣傳用途,並得在全世界所有媒體(介)上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及網際網路,而無需另行通知參加者或徵求參加者的審核或同意,亦無需支付額外報酬;但若為法律禁止,則不包括在內,且特此瞭解,上述得獎者並未在未確認「選擇加入」的情形下同意接受任何直效行銷。儘管有上述條文,每位得獎者隨時有權通知主辦單位,撤銷其在本段作出的同意。得獎者確認,若其撤銷此同意,不會因而影響宣傳主辦單位在法律要求的情形下應公布得獎者資訊的義務。
  • 一般條款: 任何試圖以本條款及細則所述以外方式參與本活動均屬無效。如發現或懷疑(由主辦單位自行裁量認定)任何參加者破壞本活動的運作,行為違反本條款及細則,行為違反運動精神或意圖妨礙本活動的正常運作,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該參加者資格的權利。如果發現有人使用或試圖使用多個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居住地址、多個身分、IP位址、使用代理伺服器或類似方法進行多次註冊,此人的所有參加內容均會被宣布無效,並且該人亦不會獲頒其原本可能有權領取的任何獎品。任何試圖以使用機器人、自動化程式、巨集程式、程式化、第三方或類似方法參與本活動的行為均屬無效,並會因而讓使用此類方法的個人失去資格。參加者及/或潛在得獎者可能會被要求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的身分和資格證明。如果得獎者的身分存有爭議,得獎的參加內容將被宣布是由該參加內容的相關註冊表上所提交電子郵件地址的授權帳號持有人所作。「授權帳號持有人」是指負責為所提交電子郵件地址相關網域分配電子郵件地址的網際網路存取供應商、線上服務供應商或其他組織(如企業、教育機構)分配給電子郵件地址的自然人。每位參加者均可能被要求出示其為授權帳號持有人的證明。

請注意:任何試圖蓄意破壞任何網站或妨礙本活動正當運作的行為,均屬違反刑法和民法的行為。如有此類行為,主辦單位保留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向任何此類行為的責任人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如果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其中任何字詞、詞組、子句、句子或其他組成部分,因任何原因而被認定為不可執行或無效,則應修改或刪除該條文或部分,以使本條款及細則的其餘條文有效且可執行。本條款及細則或獎品文件中任何條文的無效或不可執行性,不影響任何其他條文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參加者無權修改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主辦單位如未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條款,並不構成對該條文的放棄,該條文仍具有完整的效力和作用。所有提交的參加內容及/或媒材資料均成為主辦單位的財產,不會退還;但若前述條文依相關法律屬於無效,每位參加者同意就其提交的參加內容及/或媒材資料放棄其著作權(包括著作人格權)的行使權利,使主辦單位得以正當使用該內容(包括用以創作衍生著作以及在其衍生著作中使用)。如果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宣傳活動細節與任何宣傳媒材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銷售點、電視和印刷廣告、宣傳包裝和其他宣傳媒體)中的宣傳活動細節有任何衝突,應以本條款及細則中規定的活動細節為準。

  • 如果對於得獎者的認定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且主辦單位的決定在此方面為最終決定。本活動若有任何變更或修改,悉依PS Blog [https://blog.zh-hant.playstation.com/]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就本活動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等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