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冠軍聯賽挑戰賽(香港)」條款及細則

一、 參賽須知:

1. 欲參加PS5 賽事:歐洲冠軍聯賽挑戰賽(“UEFA Champions League Challenge”或“比賽")的人員,必須同意賽事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參加本賽事,即表示個人確認接受,並同意遵守本規則中制定的條款及細則。

2. 索尼互動娛樂香港有限公司是負責經營 PS5 賽事的公司(以下簡稱「主辦單位」)。並由Cyber Games Arena (或稱“CGA”)協力執行線上資格賽及線下決賽。(以下簡稱「協力單位」)。

3. 所有賽事皆將使用PlayStation®5主機(“PS5”)之《EA SPORTS FC™ 26》(PlayStation®5版本)。歐洲冠軍聯賽挑戰賽將包括線上資格賽與線下總決賽。

4. 在本賽事之期間內,參賽者只能使用1個帳戶、玩家代號或PlayStation™Network(下稱「PSN」)限香港帳號,且須使用相同平台。如被懷疑使用複數帳戶、玩家代號或PSN帳號而違反比賽規則之參賽者,依情況將可能被取消其比賽資格。

5. 參賽者必須透過官方賽事網站/登錄頁面: https://ps5uefahk.com 報名,參賽者須在註冊及報名時提供正確的個人資訊,才能進行資格審核。參賽者請加入官方指定的Discord群組(https://discord.gg/2p3Cy5V9)獲取最新消息及資訊。

選手在參賽前必須詳閱UEFA Champions League Challenge規則及相關的隱私權政策,並接受這些規則。選手報名後,就會被審核是否符合資格可參加第三節「比賽架構」所列之整個UEFA Champions League Challenge賽事。

6. 賽事遊戲的 PS5 賽事(以下各簡稱為「賽事」)將按照主辦單位的指示進行。賽事開始和結束的日期/時間(以下簡稱「賽事期間」)將列於賽事介紹 ( PS Blog )及比賽活動網站。

7. 報名開放時間: 自 2026 年 3 月 6日至 2026 年 3 月 15 日23:59:00止(本規則提及之時間皆為GMT+8 香港時間)

8. 線上資格賽日期:自 2026 年 3 月 21日至 2026 年 3 月 22 日 

9. 線下決賽(64強)日期:2026 年 3 月 28日,位於旺角T.O.P This is Our Place舉行 (旺角彌敦道700號)

10. 線下總決賽(4強)日期:2026 年 3 月 29日,位於旺角T.O.P This is Our Place舉行 (旺角彌敦道700號)

二、 參賽資格

個人必須在賽事期間(開始時)符合以下規定,才有資格參加賽事(如本規則中的定義)。符合參賽資格且參加賽事之個人,在下文內稱為「參賽者」。

a.       

(i) 參賽者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比賽。(ii) 必須至少年滿十八 (18) 歲,且符合參賽司法管轄區的最低年齡規定。

(ii) 參賽者必須擁有可使用之《EA SPORTS FC™ 26》之PlayStation®5版本、Email帳號、Discord帳號。

(iii) 需具備有效香港PlayStation™Network帳戶,且在活動期間具有有效的PlayStation®Plus定期服務狀態及擁有或可以使用PlayStation® 5主機。

b.      參賽者不得屬於以下身分:主辦單位、營運單位及其各自的母公司、附屬公司、關聯公司、廣告及推廣代理(統稱為“推廣機構”)的員工及其直系家庭成員(例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其各自的配偶和與其有繼親關係者,無論他們居住在何處)和居住在同一家庭中無論是否有親屬關係的每個成員,均無資格參加本活動或獲得任何獎品。若適用的相關法律禁止或限制,則此段落無效。

三、 線上資格賽賽事形式和設定

1. 晉級規則

所有參賽者(最多1024名)將平均分成A、B兩組進行比賽,A組將於2026年3月21日進行而B組將於2026年3月22日進行線上資格賽。出線的64位選手晉級線下決賽。

所有參賽者(最多1024名)將平均分成A、B、C、D、E、F、G、H八組進行比賽,A、B、C、D組將於2026年3月21日進行,而E、F、G、H組將於2026年3月22日進行線上資格賽。每組將有8位參賽者出線,出線的64位選手晉級線下決賽。

 

2. 線上資格賽

3. 通過線上資格賽出線的64強選手須親自至旺角T.O.P This is Our Place 2樓報到處報到並參與線下決賽(地址:旺角彌敦道700號,以下稱為「會場」),報到時間及集合地點將另行通知。

4. 線上資格賽賽事流程:

4.1 預選賽為線上單敗淘汰回報制,採用「歐洲冠軍聯賽挑戰賽 - PS5香港挑戰賽」的比賽平台-「賽程表」-「對戰房間」進行約戰、回報比賽結果及進行查詢。

4.2 裁判將在「歐洲冠軍聯賽挑戰賽 - PS5香港挑戰賽」比賽平台-「賽程表」-「對戰房間」主持比賽並進行賽事諮詢,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至對戰房間內詢問或透過Discord群組內與當值工作人員查詢。

4.3 選手須在比賽開始前,於規定時間內在比賽平台-「賽程表」-「對戰房間」內進行報到,並於規定的約戰時間內與該場對手開設對戰房約戰。

4.4 比賽結束請獲勝方選手提交賽果截圖至比賽平台-「賽程表」-「對戰房間」-「提交結果」,經裁判確認後會將比賽結果更新至比賽活動網站賽程表上,勝方會自動晉級至下一比賽賽事,勝方可以進入下一「對戰房間」等待對手並按工作人員指示約戰。

4.5 下一輪比賽出爐後,勝方可以進入下一「對戰房間」,請選手等待對手並按工作人員指示約戰。

5. 線上資格賽規則

a) 遊戲模式:線上友誼賽 Online Friendlies (1對1,非FUT)

b) 賽制:單敗淘汰

c) 決勝回合: Best of One (Bo1)

d) 比賽主客場設定:賽程表上方選手為主場,賽程表下方選手為客場球隊,比賽由主場選手開設對戰房,發送邀請給客場選手加入進行對戰。

遊戲設定:

i) 比賽時長:12分鐘(半場時間長度:6分鐘)

ii) 控制:任何

iii) 遊戲進行速度:一般

iv) 陣容類型:95總計

v)球隊:僅可使用以下入圍歐洲冠軍聯賽的34支球隊,雙方可選擇同一支球隊進行比賽。

英格蘭 (England)

1             Arsenal   阿仙奴

2             Liverpool               利物浦

3             Tottenham             熱刺

4             Chelsea   車路士

5             Manchester City    曼城

6             Newcastle             紐卡素

西班牙 (Spain)  

7             Barcelona              巴塞隆拿

8             Real Madrid                        皇家馬德里

9             Atleti                    馬德里體育會

10           Athletic Club        體育會

11           Villarreal 維拉利爾

德國 (Germany) 

12           Bayern München   拜仁慕尼黑

13           Leverkusen            利華古遜

14           B. Dortmund         多蒙特

15           Frankfurt 法蘭克福

意大利 (Italy)    

16           Inter (國際米蘭)  LOMBARDIA FC

17           Juventus  祖雲達斯

18           Atalanta (亞特蘭大)           BERGAMO CALCIO

19           Napoli    拿玻里

法國 (France)    

20           Paris       巴黎聖日耳門

21           Monaco  AS摩納哥

22           Marseille 馬賽

葡萄牙 (Portugal)

23           Sporting CP           士砵亭

24           Benfica   賓菲加

荷蘭 (Netherlands)          

25           PSV        PSV

26           Ajax       阿積士

比利時 (Belgium)

27           Club Brugge          布魯日球會

28           R. Union ST.-G     聖基萊斯聯

丹麥 (Denmark )

29           FC København      哥本哈根

挪威     (Norway)

30           FK Bodø/Glimt 波杜基林特"

土耳其 (TURKIYE)

31           Galatasaray            加拉塔沙雷

世界其他地方 (REST OF WORLD)

32           Qarabağ FK                        卡拉巴克

33           Olympiacos FC     奧林比亞高斯

34           Slavia Praha          斯拉維亞     

平局(線上資格賽):

如比賽結果為平局,則需進行加賽(第二場比賽)。首先入球的選手將直接勝利,設定如下:

  • 比賽時長:12分鐘(半場時間長度:6分鐘)
  • 控制:任何
  • 遊戲進行速度:一般
  • 陣容類型:95總計
  • 比賽球隊:必須使用與第一場比賽相同的球隊。
  • 於第二場比賽中優先入球的選手獲勝並晉級。
  • 獲勝者請於完賽後上傳比賽結果

如加賽仍然平局,將進行第三場加賽決勝,將繼續按照第二場加賽的規則,首先入球的選手直接勝利。如其後加賽仍然平局,則繼續加賽直接其中一方首先入球。不參與加賽或即時淘汰賽的選手將被視為放棄整場比賽。

比賽結果

比賽結果必須在每場比賽結束時提交至比賽網站。

網路斷線

請各參賽者確保PS5接上有線網絡,並確保網絡暢順,並於比賽開始前進行網絡連線測試(例如進行線上友誼賽)。

在參賽者中斷連線的情況下,裁判有權要求參賽者需嘗試重新建立比賽至最接近的狀態,以確保公平且於比賽和時間的範圍內。裁判可能利用的方式包含(但不限於):

  • 暫停比賽並等待參賽者重新連線。
  • 重新開始比賽並指示參賽者人為得分以重現比賽分數。如果裁判認為有必要,得縮短比賽長度、提前結束比賽,或從半場重新開始比賽。
  • 如果中斷連線時,遊戲內時間尚未經過5分鐘,則裁判可重建新的比賽或單節。
  • 裁判可全權決定因中斷連線應採取的步驟,且裁判之決定為最終決議。

比賽爭議舉報

  • 倘若在比賽中遇到任何問題,選手必須負責創建相關爭議舉報並通知賽事管理人員。
  • 要創建舉報,請前往賽事比賽頁面與當值工作人員聯絡或透過Discord內的舉報頻道與工作人員聯絡。
  • 選手有責任於進行問題舉報時提供相關證據,例如可以使用遊戲影片、截圖(能顯示出雙方選手的成績或問題的截圖或照片)。

8. 缺席/未能出賽

每名參賽者有60分鐘的報到時間。選手應合理安排報到時間並預備比賽,若未在預定比賽時間 5分鐘內出席,則會判落敗(棄權)。賽事裁判可自行決定延長時間。 如未能於比賽平台上報到,請最少於比賽開始前5分鐘於比賽平台或Discord頻道向當值工作人員查詢。

9. 開始時間

所有比賽必須在預定的開始時間開始。開始時間倒數將由賽事裁判監控。比賽即將開始前,工作人員會提示。

10.線上資格賽時間表 - 2026年3月21日及22日:

歐洲冠軍聯賽挑戰賽(PS5香港挑戰賽)-線上資格賽

報到時間

A組:2026年3月21日(六) 上午09:00-10:00 (比賽時間: 10:00-12:30)

B組:2026年3月21日(六 上午11:00-12:00 (比賽時間: 12:00-14:30)

C組:2026年3月21日(六) 上午13:00-14:00 (比賽時間: 14:00-16:30)

D組:2026年3月21日(六) 上午15:00-16:00 (比賽時間: 16:00-18:30)

E組:2026年3月22日(日) 上午09:00-10:00 (比賽時間: 10:00-12:30)

F組:2026年3月22日(日) 上午11:00-12:00 (比賽時間: 12:00-14:30)

G組:2026年3月22日(日) 上午13:00-14:00 (比賽時間: 14:00-16:30)

H組:2026年3月22日(日) 上午15:00-16:00 (比賽時間: 16:00-18:30)

*實際比賽時間將有可能視當天比賽狀況進行調整,比賽當天請務必密切關注比賽平台及Discord公告之訊息

四、 線下賽64強至4強賽事形式和設定

1. 線下賽規則 64強、32強、16強、8強及4強

a) 遊戲模式:開賽 (KICK OFF)- 經典比賽 (CLASSIC MATCH)(1對1,非FUT))

b) 賽制:單敗淘汰

c) 決勝回合: Best of One (Bo1)

d) 比賽主客場設定:賽程表上方選手為主場,賽程表下方選手為客場球隊

e) 參賽選手可以攜帶自己的 DualSense™ 無線控制器或DualSense Edge™無線控制器。

f) 鏡頭角度: 由於線下賽將使用同一部主機作賽,鏡頭角度將使用EA SPORTS 比賽鏡頭,除雙方選手均同意使用另一種角度模式,否則將不獲變更。

g) 球隊:僅可使用以下入圍歐洲冠軍聯賽的34支球隊(如項目5v所列出的球隊),雙方可選擇同一支球隊進行比賽。

遊戲設定 SETTING:

賽事設定:

  • 訓練中心:關閉
  • 半場時間長度:6分鐘
  • 難易度等級:世界級
  • 按玩家調整難度:關閉
  • 快速替換:開啟
  • 比賽狀況: 自訂
  • 季節:秋天
  • 比賽日時間:8:00PM
  • 天氣:晴朗
  • 球場類型:ACCU STADIUM
  • 足球:預設

鏡頭角度:

  • 多人遊戲模式:EA SPORTS 比賽鏡頭
  • 鏡頭角度設定:Default 預設

畫面顯示:預設

規則:預設

  • 受傷:開啟
  • 越位:開啟
  • 領牌:開啟
  • 手球:關閉
  • 球證嚴厲度:預設

遊戲自訂—玩家:預設(全50)

遊戲自訂—電腦:預設(全50)

 

決賽設定如下:

a) 遊戲模式:開賽 (KICK OFF)- 主場和客場 (HOME & AWAY)(1對1,非FUT)

b) 賽制:單敗淘汰 (遊戲內兩局後累積分數計算)

c) 決勝回合: Best of One (Bo1)

d) 比賽主客場設定:賽程表上方選手為主場,賽程表下方選手為客場球隊

e) 參賽選手可以攜帶自己的 DualSense™ 無線控制器或DualSense Edge™無線控制器。

f) 鏡頭角度: 由於線下賽將使用同一部主機作賽,鏡頭角度將使用EA SPORTS 比賽鏡頭,除雙方選手均同意使用另一種角度模式,否則將不獲變更

g) 球隊:僅可使用以下入圍歐洲冠軍聯賽的34支球隊(如項目5v所列出的球隊),雙方可選擇同一支球隊進行比賽。

設定(除遊戲模式外)均將按照上述線下賽的設定。

如主場和客場兩局後累積分數打和,將按照遊戲內的設定進行加時,若加時仍然平局,則進行12碼。

 

2. 報到:每名參賽者需要於預定比賽時間的前30分鐘(集合時間)到達2樓報到處報到。 未在主辦單位規定的集合時間出席的參賽選手將喪失參賽資格。

3. 缺席/未能出賽:每名參賽者需準時出席指定組別的線下決賽/總決賽,未能於預定比賽時間出席則會判輸。賽事裁判可自行決定延長時間。

4. 結果:比賽結果由裁判記錄。比賽結束時,參賽者會獲得記分表,以核對比賽結果。

5.開始時間:所有比賽必須在預定的開始時間開始。開始時間倒數將由賽事裁判監控。

6.比賽形式:線下4強決賽皆為一局定勝負賽制,冠軍賽為主場和客場模式。

7. 獲邀和入圍參賽者:

歐洲冠軍聯賽挑戰賽 線下賽 - 六十四強參賽選手(香港區線上資格賽出線)

歐洲冠軍聯賽挑戰賽 總決賽 - 四強參賽選手(香港區線下賽出線)

線下賽時間表 - 2026年3月28日:

  • 第一輪比賽(64-32強):12:00-13:30及13:30-15:00
  • 第二輪比賽(32-16強):15:00-16:30
  • 第三輪比賽(16-8強):16:30-17:30
  • 第四輪比賽(8-4強):17:30-18:30

 

線下總決賽時間表 - 2026 年3月29日:

歐洲冠軍聯賽挑戰賽(PS5香港挑戰賽)總決賽

  • 第 1 場比賽:上午 11:00(香港時間)
  • 第 2 場比賽:中午 12:00(香港時間)
  • 季殿軍賽:下午 1:00(香港時間)
  • 冠亞軍賽:下午2:00(香港時間)
  • 頒獎:下午 3:15(*預計時間)

五、 賽事獎勵及規則  

入圍64強的選手均可獲得PlayStation Store 禮物卡HKD80,於完賽後2周內發送。

獎品

冠軍:

  • 香港國際機場至目的地^機場經濟艙來回機票1套(1人, 含稅金及附加費)
  • 2 晚指定酒店住宿
  • 目的地^機場至指定酒店的來回接送服務
  • 由主辦單位提供的基本旅遊保險
  • 歐洲冠軍聯賽8強賽事門票1 張(比賽日期待定)

^觀看歐洲冠軍聯賽的機票「目的地」將會於3月19日至3月28日期間公佈(線下賽前公佈)

可能性的目的地: 巴黎 / 巴塞隆拿 / 馬德里 / 慕尼黑 / 倫敦

亞軍: PlayStation®5 Pro主機1部

季軍:PlayStation Portal™遙控遊玩機1部及 DualSense Edge™無線控制器1個

16強:PlayStation 30週年禮品包 及 百事可樂 x 歐聯禮品(各1份)

第17至32名:PlayStation 30週年禮品包(各1份)

64強:PlayStation Store 禮物卡HKD80 (數位代碼)(各1份)

*PlayStation Store 禮物卡僅可於香港的PlayStation Store兌換。

注意事項 (冠軍獎品 - 旅行、住宿及旅行證件):

I. 獲獎者在取得來回機票及住宿前,獲獎者需先自行取得相關旅遊地區的旅遊簽證(如需要)或旅遊證件。若在4月3日前得獎者/無法取得旅遊地區所發出的有效旅遊簽證或旅遊文件,該獎項即失效。

II. 球賽入場券不得出售、轉讓或折換現金,需根據入場券所指示使用該入場券。概由主辦單位安排球場座位,得獎者需遵守當地球場之規定,如得獎者有任何威脅性、違法或意圖攪擾、謾罵、威嚇或騷擾任何其他人之不當行為(經球場工作人員判定),得獎者需自行負擔法律及連帶責任。

III. 出遊時不得要求相關機票及住宿的其他優惠(如旅程累計優惠資格),得獎者需出示有效的旅遊證件(如政府所發出有效的附照片身份證、護照、簽證等)才得出遊。

IV. 得獎者需自行負擔其他非屬上述獎項提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金、額外保險費等其他費用、任何非屬本獎項列舉的費用。

a) 預估零售價格:如果賽事獎品有預估零售價格(以下簡稱「ARV」),則 ARV 會列於賽事登錄頁上的獎品旁。請注意,數位獎品沒有預估零售價格,也無法在適用遊戲或 PlayStation服務外使用,並且不得出售、轉讓,或兌換為真實金錢或商品。

 

b) 稅務與成本:獎品可能需繳納適用的國際、聯邦、州及/或地方稅款(包括所得稅和預扣所得稅)。除非當地法律禁止,否則獲獎者需完全負責申報任何贏得獎品的價值,並支付與獲勝或所獲獎品有關的任何適用稅款、開支、成本或費用。如有需要,主辦單位會按照適用當地法律可能要求的備用預扣所得稅率向任何獎品預扣稅款,並向適當的稅務機構申報獎品收入及/或預扣稅款。

 

c) 不得替換:獲獎參賽者不得轉讓、分配或替換獎品,或將其兌換成現金(或約當現金),且禁止獲獎參賽者提出此類請求。主辦單位保留將任何獎品替換成其他等價,或更高價值獎品的權利。

 

d) 沒收的獎品:如果任何參賽者不符資格或違反本規則,或出於任何原因未領取或接受獎品,則將沒收其各自獎品。沒收的獎品不會再頒發。

 

e) 接受獎品:接受獎品即表示獲獎參賽者同意免除主辦單位對於因頒獎、接受獎品及/或使用或濫用該獎品,或參加任何獎品相關活動而造成,或與前述行為有關的任何及所有責任、損失或損害。視獎品而定,其他條款及細則也可能適用於獎品之接受和使用。

六、公開權: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參加本賽事表示各參賽者授權主辦單位以免費、非排他、永久且遍及全球的方式,使用其姓名、影像、外觀、PSN ID、造型以及任何其他提供給主辦單位且與賽事有關的內容,以宣傳或推廣 PS5 賽事或其他 PlayStation 的產品或服務。主辦單位將不會進一步向參賽者

支付費用,而且無需取得參賽者進一步通知、審核或核准,即可使用這些權限。

所有按照本規則授予主辦單位的許可將存續至賽事結束,參賽者若要正式取消本許可,請依主辦單位隱私政策(網址:https://www.playstation.com/legal/privacy-policy)所述內容進行。

七、 資料蒐集與處理 

a) 由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處理:您參加賽事時,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將蒐集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以使賽事功能正常運作,例如報名、比賽、顯示結果,以及主辦單位隱私政策(網址:https://www.playstation.com/legal/privacy-policy)所述內容。請注意,由於賽事具有競賽和多人性質,其他賽事參賽者可能可以看到您的個人資料名稱,或是您的個人資料名稱和分數可能會出現在排行榜上。

b) 由第三方遊戲發行商處理:部分賽事可能由第三方遊戲發行商,或與其合作提供,在這些情況下,您應查看遊戲內的設定功能選單,以了解第三方發行商如何處理您的個人資訊,以及如何存取其隱私政策。

八、 一般細則 

a) 修改、暫停或取消權:唯有主辦單位有權以任何方式取消、暫停或修改賽事或其任何部分,前提是:

i) 主辦單位判定無法按照主辦單位的預期舉辦賽事,

ii) 因任何錯誤、疏忽、詐欺、技術故障、竄改、電腦病毒、戰爭、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或有超出主辦單位合理控制的其他因素、技術等,而損害或可能損害營運商根據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實際舉辦賽事的能力。

如果發生任何這類取消、終止或暫停的情形,主辦單位可能不會頒發賽事相關獎項,且可全權決定以任何其認為適合,且符合適用當地法律的方式處置獎品。

b) 漏洞、錯誤和故障: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在賽事中可能遭遇的任何問題、漏洞或故障概不負責。

c) 賽事竄改或干擾:主辦單位保留權利,得全權決定取消任何參賽者參加本賽事,或由主辦單位或任何關聯企業於現在或未來所舉辦任何其他賽事的資格,前提如下:

i)  發現該參賽者竄改或嘗試竄改參賽流程

ii)  做出影響本賽事整體性的詐欺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利用由巨集、腳本、機器人或類似方法參賽,或使用經第三方修改的任何遊戲或遊戲檔案,而使得該參賽者獲得超越其他選手的優勢)參賽者涉及傷害、威脅或騷擾任何其他人員的行為,或涉及違反任何其他的 PlayStation 社群行為準則。

d)  控制官方規則:如果本規則和任何宣傳,或其他與賽事相關的資料不一致,則以本規則為準。

e)  可分性:如果適當司法管轄區的法庭決定本規則中的任何部分違法、無效或無強制力,將考慮移除該部分規則,且本規則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f) 比賽爭議

i.) 如果比賽中遭遇任何問題,參賽者有責任在球比界時舉手,以暫停比賽並立即向裁判檢舉問題。

ii) 必須以冷靜且尊重的態度檢舉爭議。

iii) 當裁判無法證實問題時,檢舉方參賽者有責任提供證據以佐證案件。這可透過影片重播,或使用遊戲內重播示範等方式完成。如果裁判無法證實爭議內容,則可駁回爭議並指示參賽者繼續比賽。

iv) 每場比賽都必須使用 PlayStation 5 內建錄影功能記錄,以便在發生爭議時使用。影片必須保存至賽事結束,並選出冠軍為止。若要在 PS5 進行此操作,請在遊戲開始時連按兩下「分享 (Share)」按鈕,即可開始錄影,並在遊戲結束時再次連按兩下「分享 (Share)」按鈕,即可結束錄影。

 

g) 裝置與裝置限制

i)  參賽者必須使用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提供的裝置,包括但不限於:

  • PS5主機
  • DualSense無線控制器
  • 耳機
  • 螢幕

ii) 如果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未提供音訊裝置,參賽者可使用自己的裝置。如果參賽者的音訊裝置會干擾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擷取遊戲音訊的能力,則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保留提供其解決方案的權利。

 

h) 直播比賽期間生病、受傷或失能:

i) 如果參賽者在比賽期間遭遇生病、受傷或失能,必須立即通知裁判。裁判將自行決定是否延遲下場比賽的開始時間,以評估參賽者狀況。如果裁判判定參賽者沒有明顯問題,將會開始下一場比賽,且參賽者可能受到處罰。

ii) 然而,如果裁判確認該參賽者確實受到該狀況影響,將會試著在 5 分鐘內確定參賽者是否準備好、有意願且能夠繼續比賽。如果參賽者在狀況不佳下請求繼續比賽,則可繼續比賽。然而,若因該參賽者的狀況而需要再次暫停,裁判將立即暫停比賽,且該參賽者將放棄比賽。

iii) 如果確定參賽者真的無法繼續比賽,則參賽者將放棄整場比賽。該參賽者將不得參加當天剩下的其他比賽。此決定以參賽者的健康安全為優先,因為無論該病痛性質,繼續參加後續比賽都有可能使其症狀惡化。

 

i) 可拆卸媒體與設備

未經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事先檢驗和核准,嚴禁在賽事的裝置上連接、修改或使用任何可拆卸媒體。未經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事先核准,嚴禁修改、連接、中斷連接或操作比賽區域或賽場中提供的設備。嚴禁修改或降低白噪音的音量,或修改任何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實施的防作弊措施。

 

j) 相機或類似裝置

i) 除非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事先核准,否則參賽者不得將任何電子裝置、相機或類似裝置(如霧化器)攜帶進比賽區域。此類裝置必須在比賽前開始使用之前先交給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

ii) 除非獲得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授權,否則參賽者不得在舞台上、開幕典禮時或活動佈置時拍照及/或錄影。

iii) 可允許為了戰術目的攜帶尺寸和數量合理紙本文件(如紙本筆記本)和一隻筆。

 

k) 未使用的物品

無立即必要性的物品(如未穿著的衣物、隨身袋等),必須放在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指示的視野外區域。參賽者應在進入賽場前,先將貴重物品收納在安全之處。存放在賽場內,或由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存放的任何物品如有遺失或受損,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概不負責。

l) 使用裝置

所有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提供的裝置僅能用於賽事目的。未經授權使用裝置(瀏覽社群媒體等)將導致扣除 5% 贏得獎品。未經核准修改裝置可能導致沒收裝置,且若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確定該嘗試之意圖是為繞過裝置上的安全功能或防作弊措施,參賽者將受到包括罰款、減少獎金和喪失資格等處罰。

m)頒獎典禮

總決賽後,參賽者必須留在賽事區域內參加頒獎典禮。

n) 資訊濫用

比賽中嚴禁和未參賽的人員溝通,亦禁止使用來自其他外部資源(如串流)的遊戲相關資訊。

o) 作弊軟體

i)  嚴禁使用任何可能視為作弊的軟體。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保留指定哪些軟體為作弊軟體的權利。

ii) 比賽中發現作弊行為時,則相關的比賽結果即失效。參賽者將喪失資格、沒收參賽者獎金,且可能禁止參加未來所有由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舉辦的競賽。如有重大的減輕情節,此期間可能會縮短,不過若有加重情形,也可能延長,並由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全權決定。

p) 偵測作弊的方法

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保留使用不同方式檢驗參賽者及其設備的權利,無論是否事先通知。

q)下注

任何參賽者、隊伍經理、參與組織的員工或管理階層均不得參與下注或賭博、與下注者或賭客往來,或是向任何人提供任何相關資訊,進而可能直接或間接有助於對任何比賽或整體賽事下注或賭博。對您自身組織的比賽下注或賭博,該行為將導致組織立即喪失資格,且所有涉及人員至少 1 年不得參與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主辦的所有競賽。任何其他違規的處罰將由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全權決定。

 

r) 操弄競賽

如出於影響比賽結果之目的,向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相關人士提供金錢/利益、威脅或施加壓力,皆視為操弄競賽。最常見的例子是向對手提供金錢,換取讓自己獲勝。

 

s) 操弄競賽處罰

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發現嘗試操弄競賽的行為時,則相關的比賽結果將失效。參賽者將喪失資格、沒收參賽者獎金,且禁止參加所有由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舉辦的競賽。此舉可能會處以罰款。

 

t) 誤導管理團隊或參賽者

任何嘗試欺騙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的行為可能受到取消資格的處罰。

u) 賽事舉行期間:

i)  參賽者的行為必須合理,並對觀眾、媒體、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及其他參賽者保持得體舉止。這些要求適用於線下實體與線上活動,包括遵守社群媒體行為規範。所有參賽者應始終維持良好的運動家精神。

ii) 參賽者不得使用粗俗或冒犯性的語言。

iii) 禁止包括騷擾與威脅等暴力行為。

iv) 禁止對任何參賽者、觀眾、官方人士或任何其他人士做出身體暴力、毆打或任何具有威脅性的行為,或說出具有威脅性的語言。

v) 禁止做出任何干擾遊戲進行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蓄意破壞遊戲站、干擾電源、濫用遊戲內暫停,否則可能導致比賽作廢及/或喪失參賽資格。

vi) 禁止博弈行為,包括對比賽結果下注。

vii) 所有參賽者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或團體,包括透過社群媒體,披露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或其任何附屬機構提供的任何機密資訊。

 

v)勾結政策

a) 勾結是指兩位或多位參賽者約定在比賽中使其他參賽者處於劣勢。嚴禁參賽者彼此勾結。若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在賽事的任何階段確定參賽者參與勾結行為,賽事主辦單位會將該參賽者從賽事中除名、強制歸還已從賽事獲得的任何報酬及/或獎品。

b) 勾結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 因任何原因蓄意輸掉比賽。
  • 代表其他參賽者上場,包括使用第二帳號幫助他人。
  • 以任何形式造假比賽。
  • 同意平分獎金。

w) 處罰

i) 若參賽者違反本規則,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可以選擇制裁及/或取消獲獎者身分。所有參賽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的指示。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的所有決定與裁定為最終決議,且具有約束力。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保留權利,得隨時因任何原因制裁任何級別比賽中的任何參賽者。制裁可能包括以下措施(不分先後):

  • 警告
  • 懲戒
  • 單場比賽作廢
  • 所有比賽作廢
  • 取消獎勵(包括獎金與其他已付開支)
  • 取消賽事參賽資格

ii) 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亦有權公開宣布已對參賽者實施的處罰。遭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處罰的參賽者,特此放棄對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及/或其任何附屬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x) 參賽者贊助

i) 賽事參賽者可以接受廣告贊助。但是接受的廣告贊助有限制,需要排除特定類別與行業。廣告贊助商若屬於以下受限類別,則參賽者不得在賽事或與之關聯的活動中顯示廣告贊助。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及其指定人員有權隨時更動以下清單。以下為禁止廣告贊助商的非獨佔性清單:

博弈或博弈網站

菸酒與/或處方藥

槍砲或任何類型的武器

色情或成人素材

PlayStation 的直接競爭對手、其合作夥伴及其他附屬品牌的產品或服務

PlayStation 的直接競爭對手

ii) 主辦單位及協力單位可全權決定禁止任何第三方贊助。

 

九、 免責與限制 

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參加賽事即表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和發行商,及其個別員工、代理商、母公司、合作夥伴、子公司以及附屬機構(以下簡稱「免責方」)完全不承擔任何和所有責任,或任何因賽事相關事項引起的傷害、損失或損傷,包括與準備、前往或參與賽事有關,或因持有、接受或使用獎品,或參與任何賽事相關活動,和根據公開權、智慧財產權或商標的索賠、誹謗或侵犯隱私、資料保護以及商品交付而導致的不動產損傷、人員受傷和死亡。

在不限制上述規定的情況下,除非適用地方法律要求,否則免責方對於以下項目概不負責:不正確或不準確的輸入資訊;人為錯誤;技術故障;損失、遺失、毀損、誤送、不完整或延遲輸入,進而限制參賽者參加錦標賽能力,即使是因主辦單位的疏忽導致亦然;任何電話網路、電腦網路系統、電腦設備、伺服器、供應商或軟體的故障、疏漏、中斷、刪除或缺陷,包括由於參賽者或任何其他人的電腦參與或無法參與比賽,而導致的任何傷害或損傷;無法存取網站或上傳資訊或資料;盜竊、竄改、破壞或者未經授權存取或更改輸入;由於電話、電腦或電子設備故障,或電話線或網際網路或任何網站的流量壅塞,或任何其他原因引起的處理延遲或不正確、資料不完整或遺失;印刷或其他錯誤;或任意因素組合。上傳資訊或資料的證明不視為交付或接收的證明。條目難以辨認、重複和不完整,將會取消資格。經主辦單位確定為虛假、詐欺或欺騙性的參賽或行為,將導致參賽者失去資格,且所有相關參賽都將失效。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在任何情況下,免責方對於因賽事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附帶、後果性或懲罰性損害概不負責。

部分司法管轄區不允許限制或免除對附帶、後果性或其他損害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因主辦單位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害);因此,上述特定限制或排除不適用於居住在這些司法管轄區的參賽者。

十、 適用法律:

本活動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之規範,並應與其解釋一致。如由於或就有關本活動及/或本條款及細則發生任何爭議或申索,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為專有司法管轄權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