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TH STRANDING WORLD STRAND TOUR 2 HONG KONG 見面會
條款及細則

任何參與或希望參與DEATH STRANDING WORLD STRAND TOUR 2 HONG KONG 見面會(「本活動及宣傳活動」)的人士,在本條款及細則中稱為「參加者」。參與本宣傳活動,即構成參加者完全和無條件同意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並受其約束。

1.        宣傳活動

本宣傳活動是由索尼互動娛樂香港有限公司(公司註冊編號20849553)主辦(「主辦單位」)。

本宣傳活動報名由香港時間2025年5月23日10:00:00開始,至香港時間2025年6月15日23:59:59結束(「報名期間」)。所有時間都是以主辦單位伺服器的香港時間為準。

2.       活動詳情

a.     活動日期:2025年7月9日(三)

b.     活動時間及報到時間:活動開始時間為香港時間 19:30。報到時間為香港時間 18:30-19:15。請勿遲到,以免影響您的參加權利。

c.      活動地點: 九龍啟德協調道2號AIRSIDE

見面會名額採用先到先得方式獲得,活動當日僅限已進行事前報名並獲得入場名額的人士入場。

※報名時間以系統時間為準,完成報名並不代表獲得入場名額。主辦單位將從報名者中選出合資格參加者,中選者將收到確認通知。

3.       參加資格

欲參與本宣傳活動,參加者在報名期間內必須完成下列事項:

a.     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i) 參加者為香港(定義如下)的合法居民;及 (ii) 報名時年滿十八(18)歲且達到香港的法定成年年齡。(iii)且預購繁體中文版實體版或數位版《DEATH STRANDING™ 2:ON THE BEACH》遊戲軟件或DualSense™無線控制器-《DEATH STRANDING™ 2:ON THE BEACH》之玩家。

b.     除外對象:主辦單位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廣告及宣傳代理(統稱為「宣傳機構」)的員工及其直系家庭成員(例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其各自的配偶和與其有繼親關係者,無論他們居住在何處)和居住在同一家庭中無論是否有親屬關係的每個成員,均無資格參加本宣傳活動或獲得任何名額。若適用的相關法律禁止或限制,則此段落無效。

4.       如何報名參加

a.    欲參加本活動者需在活動報名期間完成下列事項:

A.        預購繁體中文版實體版或數位版《DEATH STRANDING™ 2:ON THE BEACH》遊戲軟件或DualSense™無線控制器-《DEATH STRANDING™ 2:ON THE BEACH》。

B.        參加者必須登入自己的Google帳戶才能存取及填寫報名表([https://bit.ly/DS2HKTour_form]) (i)填寫個人資料;(ii)於報名表單中上傳繁體中文版實體版或數位版《DEATH STRANDING™ 2:ON THE BEACH》遊戲軟件或DualSense™無線控制器-《DEATH STRANDING™ 2:ON THE BEACH》之有效購買證明,例如預購單、PlayStation Store訂單信件截圖(必須是由香港授權零售商的有效收據或預購單,表明預購,或有效的 PlayStation Store 訂單電子郵件截圖)。並(iii)填寫報名表單中之問題後提交。

b.    主辦單位將於2025年6月20日,從整個報名期間內所收集的全部符合資格報名表中,以完成報名時間的先後次序選出一百五十(150)位潛在參加者。每位潛在參加者將獲得一個活動入場名額(以下稱“名額“)

c.    若參加者在2025年6月20日被選中,則其將被視為潛在參加者,直至參加者獲得工作人員電話通知及完成資格驗證,且參加者需遵守本條款與細則。

d.    報名限制:每位參加者只能報名一次,每位參加者在報名期間提交的每張購買證明僅能使用一次。重複報名將導致參加資格被取消。參加者必須使用自己的Google帳號,並在線上報名表中準確填寫所需的報名資訊。若主辦單位發現或有理由懷疑參加者使用多重身分參與本活動,則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該參加者資格的權利,且該參加者將無資格取得本活動的任何名額。

e.    報名者不得(i)在送出報名表後變更提交報名時使用的Google帳號,或(ii)使用一個以上的Google帳號或多重身分。

f.     為了本活動的目的,主辦單位可能會透過報名者報名時提交的相關Google帳號與參加者聯絡。從參加者處收集的所有資訊僅用於本活動。

g.    透過參與本活動,(i) 參加者授權並同意允許主辦單位及其關係企業將來在其他社交媒體或行銷媒材中以匿名方式使用、編輯或分享其參加內容,無需向參加者支付任何費用或事先通知(特此瞭解,這不構成參加者在未確認「選擇加入」的情形下同意接受任何直效行銷),且參加者不可撤銷地放棄其對參加內容所具有的著作人格權(若法律不允許放棄著作人格權,則報名者就其參加內容不可撤銷地放棄其著作人格權的行使權利);及 (ii) 報名者同意,如果其參加內容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報名者應自行負責事先向該第三方徵得明確且不含糊的同意,該參加內容在本活動中方才有效。

h.    參加者需要提供正確的資訊。若主辦單位發現或懷疑參加者提供的任何資訊不正確或不完整,將取消其參加資格,且不另行通知。若主辦單位發現或懷疑參加者有任何詐欺或濫用行為,或者任何參加內容不符合本條款及細則或被認為是品質低劣、不完整、難以辨認、難以理解、誤導、欺騙、誹謗或基於其他原因主辦單位認為不適當,主辦單位保留不另行通知即取消該參加者的參與和參加內容,及採取任何必要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i.     重要提示:如果報名者者透過手機參加本宣傳活動,可能會被收取訊息和數據的傳輸費用。報名者應查詢其行動服務供應商的收費方法。使用手機不是參加或獲得本宣傳活動名額的必要條件。

5.       如何獲取名額

a.      主辦單位將在香港時間2025年6月24日之前透過電話直接通知所有潛在參加者。

b.      如果一位潛在參加者未能在2025年6月25日前回覆是否出席活動,可能會導致該參加者失去獲取名額的權利,而且若時間允許,名額可能會被給予另一位候補參加者。

若一位潛在參加者被取消資格,被發現不符合資格或本條款及細則,或是拒絕接受名額或無法參加活動,則名額將被褫奪。名額被褫奪後,可能會被給予另一位候補參加者。

c.       主辦單位會如上所述或另外依照法律規定,嘗試通知每一位潛在參加者,但主辦單位對任何未能送達的訊息概不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因參加者的隱私或垃圾郵件篩選設定將任何宣傳活動訊息或電子郵件(包括參加者通知訊息或電子郵件)轉移到垃圾郵件或垃圾文件夾或因封鎖官方帳號或刪除個人帳號而未收到的訊息或電子郵件。

d.      名額不可轉讓,且不允許替換、交換或兌換為等值現金。

6.        活動細節

a.        因活動會場場地空間有限,入場僅限參加者本人,無法攜伴參加。活動參加者須自行負擔至會場的交通費用。

b.        活動當天入場須檢查證件以確認身分及年齡,請備妥與報名資料相同之本人身份分證明文件。若現場查驗之證件上身分及年齡不符合報名資料與年齡限制者,將不得入場。

c.         舞台活動過程中禁止飲食、禁止直播及錄影,請遵循工作人員的指示,若屢勸不聽將會被要求離場。

d.        主辦單位將視人潮狀況,進行入口管制,請聽從現場人員指示入場。

e.        活動過程中會有工作人員進行拍照、錄影,用作日後活動宣傳使用,參加者可能需要在現場填寫並簽署免責書才能參加活動。

f.         請勿持危險物品(易引爆物、銳利之刀劍等)進入活動場所內,如經工作人員發現將被要求離場。

7.        責任限制

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排除或以任何方式限制主辦單位對詐欺、故意不當行為、因其過失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或任何其他在法律上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責任。

除前述事項外,在法律允許的情形下,宣傳機構及其各自的關係企業、子公司、代表、顧問、承包商、法律顧問、廣告、公關、宣傳、履行和行銷代理、網站供應商及其各自的經理人、董事、股東、員工、代表、指定人及代理人(統稱為「被免責方」)承擔的責任總額不超過新加坡幣100元(或當地貨幣的等值金額)。

本條款的責任限制適用於被免責方因本宣傳活動及/或本條款及細則而引起或者與其相關的各種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合約、侵權(包含過失)、不實聲明或其他責任。

舉例說明,本條款適用於因以下事件(以下並非詳盡列舉)而引起或者與其相關的任何責任:

a.       電子郵件/簡訊通知或實體郵件的遺失、延誤、不完整、失竊、誤寄、郵資不足或無法遞送;

b.      任何電腦、電話、衛星、纜線、網路、電子或網際網路硬件或軟件故障、失效、連線或可用性;

c.       亂碼、損壞或混亂的傳輸、服務供應商/網路可存取性、可用性或流量壅塞;

d.      任何技術性、機械性、印刷或排版或其他錯誤;

e.       註冊資訊的不正確或不準確擷取,或任何此類資訊的未能擷取或遺失;

f.        與本宣傳活動有關的任何錯誤、遺漏、妨礙、刪除、缺陷、運作或傳輸延誤、通訊線路故障、技術性錯誤、失竊或破壞或未經授權存取;

g.      任何與參與本宣傳活動及/或接受名額有關或其引起的任何人的電腦傷害或損壞;

h.      參加內容的延誤、偽造、遺失、誤置、誤寄、篡改、不完整、刪除、損壞、錯亂或其他不符合本條款及細則的情形;

i.        任何未答覆或無法送達的參加者通知;

j.        本宣傳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與本宣傳活動有關的活動及項目,以及參加者的參加內容或者參與或未能參與本宣傳活動;

k.       違反或侵害任何隱私權或智慧財產權;

l.        與名額(或其任何組成部分)有關的接受、出席、受領、相關旅行交通、參與、交付、遞送、持有、缺陷、使用、未使用、不當使用、無法使用、遺失、損壞、毀壞、使用時的疏忽或故意不當行為;

m.     名額(或其任何組成部分)的任何變更;

n.      人為錯誤;

o.      任何被免責方的任何錯誤、疏忽或未經授權的作為或不作為;

p.      獎品(或其任何元素)的遺失、延誤、失竊、誤寄、損壞或毀壞;

q.      參加者的疏忽、故意不當行為或故意違反本條款及細則;

r.        本宣傳活動的取消、終止、修改及/或暫停;

s.       參加者的評選。

如因任何理由而令本宣傳活動無法如預期進行(無論是否由於政府管制),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宣傳活動(除非該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被核發牌(執)照/許可證的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或相關法規禁止)及/或繼續進行本宣傳活動,包括以其認為公平及合理的方式選出參加者,並包括自該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前收到的合格參加內容中選出參加者。

在不限制前述內容的前提下,以及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情形下,本宣傳活動包括獎品在內的一切物品均按「現狀」提供,沒有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適銷性、特定用途適用性或無侵權的默示保證

8.        爭議解決

a.       本宣傳活動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之規範,並應與其解釋一致。如由於或就有關本宣傳活動發生任何爭議或請求權事項,當事人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

9.             隱私權

參加者本宣傳活動,即表示其確認瞭解主辦單位隱私權政策條款內容,並同意主辦單位收集和處理其個人資料及在註冊表中提交的相關資訊(「個人資訊」),以用於營運和管理本次活動,包括核實參加者參加本次活動的資格和聯絡潛在參加者。個人資訊可能會與第三方協力廠商共享,如營運單位和參與本活動的個人,但僅限於主辦單位為達成處理目的所必要者。

參加者有權要求主辦單位刪除其個人資訊,但若在本宣傳活動結束前要求刪除,可能會使參加者失去參與本宣傳活動的資格。如果參加者提供的任何個人資訊含有虛假、不正確或具有誤導性的內容,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加者參加本宣傳活動資格的權利。

10.          宣傳權

每位參加者同意允許主辦單位及獲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人士使用(但僅限於在主辦單位執行本宣傳活動及遵循與公布參加者資訊有關的規定而必要之範圍)其於本宣傳活動相關範圍內提供的姓名、地址(城市、州/國)、個人經歷、肖像、線上ID、虛擬化身/個人造型、照片及其他資訊和內容,以作推廣、交易、商業、廣告及宣傳用途,並得在全世界所有媒體(介)上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及網際網路,而無需另行通知參加者或徵求參加者的審核或同意,亦無需支付額外報酬;但若為法律禁止,則不包括在內,且特此瞭解,上述參加者並未在未確認「選擇加入」的情形下同意接受任何直效行銷。儘管有上述條文,每位參加者隨時有權通知主辦單位,撤銷其在本段作出的同意。參加者確認,若其撤銷此同意,不會因而影響主辦單位在法律要求的情形下應公布參加者資訊的義務。

11.           一般條款

任何試圖以本條款及細則所述以外方式參與本宣傳活動均屬無效。如發現或懷疑(由主辦單位自行裁量認定)任何參加者破壞本宣傳活動的運作,行為違反本條款及細則,行為違反運動精神或意圖妨礙本宣傳活動的正常運作,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該參加者資格的權利。如果發現有人使用或試圖使用多個Google帳號、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居住地址、多個身分、IP位址、使用代理伺服器或類似方法進行多次註冊,此人的所有參加內容均會被宣布無效,並且該人亦不會獲發其原本可能有權領取的任何名額或獎品。任何試圖以使用機器人、自動化程式、巨集程式、程式化、第三方或類似方法參與本宣傳活動的行為均屬無效,並會因而讓使用此類方法的個人失去資格。參加者及/或潛在參加者可能會被要求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的身分和資格證明。如果參加者的身分存有爭議,參加內容將被宣布是由該參加內容的相關註冊表上所提交Google帳號、電子郵件地址的授權帳號持有人所作。「授權帳號持有人」是指負責為所提交Google帳號、電子郵件地址相關網域分配帳號的網際網路存取供應商、線上服務供應商或其他組織(如企業、教育機構)分配給帳號的自然人。每位參加者均可能被要求出示其為授權帳號持有人的證明。

請注意:任何試圖蓄意破壞任何網站或妨礙本宣傳活動正當運作的行為,均屬違反刑法和民法的行為。如有此類行為,主辦單位保留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向任何此類行為的責任人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如果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其中任何字詞、詞組、子句、句子或其他組成部分,因任何原因而被認定為不可執行或無效,則應修改或刪除該條文或部分,以使本條款及細則的其餘條文有效且可執行。本條款及細則或名額文件中任何條文的無效或不可執行性,不影響任何其他條文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參加者無權修改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主辦單位如未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條款,並不構成對該條文的放棄,該條文仍具有完整的效力和作用。所有提交的參加內容及/或媒材資料均成為主辦單位的財產,不會退還;但若前述條文依相關法律屬於無效,每位參加者同意就其提交的參加內容及/或媒材資料放棄其著作權(包括著作人格權)的行使權利,使主辦單位得以正當使用該內容(包括用以創作衍生著作以及在其衍生著作中使用)。如果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宣傳活動細節與任何宣傳媒材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銷售點、電視和印刷廣告、宣傳包裝和其他宣傳媒體)中的宣傳活動細節有任何衝突,應以本條款及細則中規定的宣傳活動細節為準。

如果對於參加者的認定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且主辦單位的決定在此方面為最終決定。